東亞運跆拳比賽,我國選手被韓國選手一拳打到進醫院,結果這樣的違規,
韓國選手還被判得分,雖然主審是大陸籍,但四位邊審判定得分是主因,其中
最白目的莫過於台灣的裁判--鄭大為,他應該改名叫做鄭大尾可能比較適合吧?
可能連姓一起改,改作姓最,叫做最大尾更好。

當我國選手被擊倒的新聞畫面在台灣播出後,對韓國長久以來把持跆拳道比賽,
永遠有愛國的韓國裁判以愛韓國為出發點,硬是要把金牌塞給韓國選手,這種狹隘
的民族主義為基礎的運動,根本就不配作為國際間的比賽項目,過去還是被韓國人
欺負就算了(畢竟是小心眼的民族,過去被欺壓久了,當然有些病態),但這次是
連台灣自己的裁判都判定韓國選手得分,韓國人當然理直氣壯的說台灣有問題嘛!

最可悲的莫過於這位台灣裁判,回國後還對媒體表示委屈,還一直強調自己沒誤判,
請問鄭大為有去看看受傷選手的情況嗎?當場有去關心一下受傷選手的狀況嗎?
只會堅持自己沒誤判,還說用聽得就能正確判決;還能硬凹選手傷太多,分不出哪
個是新的傷,用這樣狗屁不通的理由臉不紅氣不喘的堅持自己沒錯。難道,是練跆拳
時腦袋被打癡呆啦?受傷選手送醫院後醫生的診斷證明會比你用聽的來的準嗎?如果
真的是誤判,請問鄭大裁判你要怎麼樣賠罪?看看他被跆拳協會硬逼著心不甘情不願
的唸了一堆沒有誠意的東西,你的職業道德到底在哪裡?當初是哪個豬頭培養出來的?

一回國還能強硬批評曾志朗太囂張,就是要像曾志朗這樣據理力爭,才不會讓韓國人
吃得死死的,你說人家囂張跋扈,我還要說你是白目加諂媚,你是韓國人口水吃多了?
如果反過來是韓國選手被這樣擊倒,你看韓國人會這樣善罷甘休嗎?

跆拳還是回歸到韓國一國的比賽就好,像阿里郎一樣當作韓國國寶奉著就好,不公平
的運動,還有什麼好學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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